水产品在我国动物产品消费中始终占有重要位置,随着近几年来餐饮行业的发展,需求量也是在成倍的增加。而且水产品大多富含丰富蛋白质和营养元素,是很多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
但近期,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本期公布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共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其中4批次水产样品不合格,情况如下:
1.崇州市崇阳玉苏鲜鱼门市的乌鱼,氧氟沙星检验值为81.2g/kg,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都江堰市张九哥水产经营部的乌鱼,氧氟沙星检验值为4.76g/kg,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青白江同华店的鲜活黑鱼,氧氟沙星检验值为12.7g/kg,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都江堰市张九哥水产经营部的牛蛙,氧氟沙星检验值为76.0g/kg,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注: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类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体制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产品,请向相关监管部门致电举报,共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