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兽药、饲料、动物诊疗机构生产经营环节涉嫌违法行为,保障我州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年全区农业综合行*执法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兽药、饲料和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新农办执函〔〕号)要求,年9月22日至10月14日,博州农业综合行*执法支队组织各县(市),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兽药、饲料和动物诊疗等场所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
执法人员根据自治区规定的执法指导服务内容,对照“执法检查表”,逐条、逐项检查每类场所生产经营中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指导相对人如何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截止目前,全州累计检查各类场所80个,其中:兽药经营企业33个,饲料生产企业1个,饲料经营场所36个,动物诊疗机构20个(畜牧兽医站18个);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车辆23车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查办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件1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开展指导服务46场次。
在此次执法指导服务中,州农业综合行*技法支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宣传单,以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管理应遵守的规定》、《违法违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须承担的责任》、《如何正确使用兽用处方》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对执法相对人进行面对面法律、法规、规范宣讲,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宣传惠及群众99人,宣教效果明显。
(审核人:吴晔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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