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农牧局
关于注销2家《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旺牧堂等2家企业因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均已不具备兽药经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经兽药经营企业法人自行申请,依法注销旺牧堂、王氏康达等2家《兽药经营许可证》,该2家企业不再具备经营活动资质,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目录
梨树县农牧局
年8月10日
附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目录
机构名称
法人
地址
许可证
号码
注销原因
时间
白山乡旺牧堂兽药商店
孟大鹏
白山乡街里
()兽药经证字07C
法人申请注销
0531
梨树镇王氏康达兽药商店
王威
梨树镇东街
()兽药经证字07C
法人申请注销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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