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食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受省局委托,现将1-5月份省局在我市抽检发现的部分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东港区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经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岚山区永春源活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五莲县山东良友喜事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四、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莒县日照市天泰颐和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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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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