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药检定所:
为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及农业部第号公告的规定,建设农药信息化追溯体系,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95号)和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53号)要求,建立农药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与有关地方、企业、第三方追溯系统之间的对接,推进农药追溯体系互联互通,现将数据对接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将建立全国农药质量追溯系统,先期支持企业落实农药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