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白酒生产企业通过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真实、准确、科学、系统地记录生产销售过程的质量安全信息,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二、基本原则
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企业建立。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部门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和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运行有效。白酒生产企业结合白酒生产过程复杂、生产周期和产品生命周期长的特点,保存记录信息,确保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行,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质量安全信息的记录
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产品、生产、设备、设施和人员等信息内容。
(一)产品信息。企业应当记录白酒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标准内容、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记录变化的时间和内容等信息。应当将使用的白酒产品标签实物同时存档。
(二)生产信息。信息记录覆盖白酒生产过程,重点是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白酒出厂检验等三个关键环节。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信息。企业应当建立白酒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质量安全信息。重点是粮谷、外购原酒、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直接接触酒体的包装材料等质量安全信息。
2.生产过程控制信息。企业应当记录原辅材料贮存、投料、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入库及贮存等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原辅材料入库、贮存、出库、生产使用的相关信息;二是制曲、发酵、蒸馏、勾调、灌装的相关信息;三是自产原酒的入库、贮存、出库、生产使用、销售的相关信息;四是成品酒的入库、贮存、出库、销售的相关信息;五是生产过程检验的相关信息,包括每批产品原始检验数据并保存检验报告。
3.出厂检验信息。企业应当建立白酒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记录相关质量安全信息。
(三)设备信息。记录与白酒生产过程相关设备的材质、采购、安装、使用、清洗、消*及维护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信息关联,保证设备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四)设施信息。记录与白酒生产过程相关的设施信息,包括原辅材料贮存车间及预处理车间、制曲车间、酿酒车间、酒库、勾调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检验室等设施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管理、使用、维修及变化等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信息关联,保证设施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
(五)人员信息。记录与白酒生产过程相关人员的培训、资质、上岗、编组、在班、健康等情况信息,并与相应的生产信息关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人员各自职责,包括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工艺、生产操作、检验等不同岗位、不同环节的人员,特别是制曲、配料、投料、发酵、蒸馏、原酒贮存、勾调、灌装、检验等关键岗位负责人,切实将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记录履职情况。
四、质量安全信息记录与保存的基本要求
企业质量安全信息记录与保存,应当确保产品从原辅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销售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
(一)质量安全信息记录基本要求。一是真实。能够实时采集的信息应当实时采集,确需后期录入的应当保留原始信息记录。二是准确。采集使用的设备设施能够准确采集信息。三是科学。根据生产过程要求和科技发展水平,设定信息的采集点、采集数据、采集频率等技术要求。四是系统。信息应当形成闭环,前后衔接,环环相扣,做到“五清晰”:原辅材料使用清晰、生产过程管控清晰、时间节点清晰、设备设施运行清晰、岗位履职情况清晰。
(二)质量安全信息保存基本要求。一是不能修改。企业在建立追溯体系中采集的信息,应当从技术上、制度上保证不能修改。二是不能灭失,确保信息安全。采用纸质记录存储的,明确保管方式;采用电子信息手段存储的,要有备份系统。无论采取任何保存形式,都要明确保管人员职责,防止发生信息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等问题。
五、企业建立、完善和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白酒生产企业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
(一)建立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白酒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适用和涵盖企业组织实施追溯的人员,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实施追溯的记录,追溯方式及相关硬件、软件运用,追溯体系实施等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追溯方式,如采用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