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扩招工作。
第二条高职扩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河南招生代码: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号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督察与评价委员会、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督察与评价委员会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高职扩招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下发的文件为准,学校以招生简章或学校网站发布信息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四条考生报名
1.招生对象:已通过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黄河交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