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申报的猪圆环病*2型灭活疫苗(SH株,II)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申报的注射用青霉素钠增加规格变更注册,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按照《中国兽药典》同品种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2.试行规程3.质量标准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年8月25日
附件一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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