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23日至24日,由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徐国荣、肖爱波、王虎及辽宁省检测检验认证中心田晓玲组成专家组,对辽宁凤凰蚕药厂进行兽药GMP验收工作。通过专家组认真细致的工作,该企业顺利通过验收,并于3月2日至8日进行了公示。
此次验收是《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版)实施以来辽宁省首例,专家组工作谨慎、认真,听取企业关于兽药GMP实施情况的汇报,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年修订)》要求,对该企业外用杀虫剂原料药(蝇*磷)、杀虫剂(液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剂(液体)、消*剂(固体)、蚕用溶液剂生产线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通过逐条评定、综合评判,认为该企业组织机构健全,职能明确,人员结构、素质和培训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厂区、车间环境、卫生符合规定标准;厂区和生产厂房布局基本合理,其面积、空间与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相适应;实验室环境及设备、检测仪器符合要求;生产设备基本能满足生产要求;主要设备进行了验证,生产管理和物料管理基本符合要求,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文件基本符合要求,并对配液、化验等关键岗位进行了现场操作考核,考核结果正确,同时也提出了整改提升的意见,并要求务必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兽药生产企业软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推进新版兽药GMP的实施落实。
转自:辽宁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