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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刘庆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
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年第15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3大类食品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肉制品和水产制品等8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非法添加物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淘宝网李二妮豆腐干(经营者为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龙晟食品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龙晟食品厂制造的豆腐干(麻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年3月19日
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