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附件内容明确指出:
1、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持有人相关义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商家或个人,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早在今年3月,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就展开了拉网式排查,对违规销售使用兽药采取顶格处罚,青岛某养殖企业,因使用假兽药也被罚款元。所以养殖朋友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慎重,可以要求商家出示经营许可,第三方平台也有义务在网站、小程序等平台首页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总之,网购需谨慎。
2、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持有批准文号的药品;没有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个别养殖朋友为了方便,可能会通过亲戚朋友等渠道购药,但买回来的药品,使用搭配、药物拮抗、禁忌事项等无专人指导,很容易引发用药事故。
去年,五十多岁的刘大哥通过朋友购买了一批林可霉素和中药粉散剂,用于母牛产后消炎保健。刚开始没什么异常,但后来有2头牛出现了乳房炎,刘大哥就用了青霉素和林可霉素,没想到越治越严重,最后发展为败血症,只能淘汰。经过检测发现,这批林可霉素的主要成分是葡萄糖,没有抗菌消炎效果。而刘大哥看母牛精神状态不好,又把青霉素和VC混在一起输液,结果产生了药物拮抗。所以,朋友们购药尽量到正规兽药店,用药前了解清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