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七期。
据通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季度日常市级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率98.80%,其中不合格产品9批次。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1.招远市明政果蔬批发部销售的豇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烟台回味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3.招远市张星镇张星学校使用的自消毒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4.烟台蓝白餐饮有限公司奇山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5.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小鹿吉米烤肉店的自消毒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6.莱州市文昌路街道田雅洁麻辣烫店的自消毒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酒类不合格项目类别
7.招远市金岭供销合作社百货大楼销售的青岛裕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格哈雷克莎利口酒(配制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8.烟台市蓬莱区登府餐厅抽检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9.莱州市府西街琦娴阁餐馆采购的熟鸭胸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批次第七期.xlsx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