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兽药监管人员和兽药管理相关人员《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企业管理规范》《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余份。二是认真开展兽药监督执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继续强化兽药GSP监管工作,加强兽药经营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行政许可,严厉打击兽药非法经营行为。三是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对全县个饲料兽药经营门市和个养殖场(户)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检测样本份,全部为阴性。四是强化饲料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一年来,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21次,出动执法人52人次,完成省市饲料抽检工作2批次,抽检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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