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璐
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对年度山东省“齐鲁中兽药十大品牌”进行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齐鲁中兽药十大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鲁牧饲药函〔〕9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评选出“齐鲁中兽药十大品牌(年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12月28日至年1月5日。
山东省“齐鲁中兽药十大品牌”(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