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
年3月,阿尔巴斯苏木希尼其日嘎嘎查牧民贺某某从鄂托克旗某兽药店购买了四套伊维菌素注射液一瓶、氯氢碘柳胺钠两瓶二合一用于给自己养殖的山羊驱虫注射。注射后,贺某某的2只绵羊、8只山羊死亡,5只山羊躺倒,9只山羊肝受损,活动受限。后经鄂托克旗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药物中毒。贺某某要求兽药店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元,兽药店实际经营人娜某同意赔偿其部分损失,但不认可自己出售的兽药有质量问题,认为是贺某某自己的羊只存在基础疾病或针剂使用存在操作不当的情形,只同意赔偿元。双方就羊只死亡与出售的兽药质量瑕疵是否有关的问题争论不休。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网格联络员与嘎查网格员、阿尔巴斯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苏木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一行人对于该纠纷进行深入了解后,由网格法官针对该纠纷可能涉及到的《民法典》第条入手,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的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对于原告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诉讼,应首先进行质量鉴定,且鉴定费应由申请人先行垫付等程序性规定进行了释明。
之后网格法官、嘎查网格员、苏木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人员分别找贺某某和娜某进行背对背调解,耐心劝导,倾听各方诉求,在不启动鉴定程序的前提下,根据公平原则,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解释疏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在阿尔巴斯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后,法院使用远程签章,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当即将印有法院公章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送达了当事人。贺某某当日拿到了赔偿款元。
在网格法官、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嘎查网格员等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有可能形成诉讼,且诉讼过程漫长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解于萌芽,达到了把矛盾解决于网格之中的良好效果,充分发挥了网格法官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
文字丨斯琴高娃
核稿丨折鑫
编辑丨张蓉
审核丨郝向龙
原标题:《药物中毒致羊只死亡网格法官现场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