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年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鲁牧饲药函字〔〕65号各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各有关单位:年5月15日,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年第2号)正式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兽药经营的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年颁发的《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方式及截止时间如下:电子邮件:shandongyao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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