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恩诺沙星”、“甲硝唑”、“孔雀石绿”……随着检测能力的提升及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这些本不该出现在市售食品中的兽药越来越被人们熟知。
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给出定义:
“动物性食品”
供人食用的动物组织以及蛋、奶和蜂蜜等初级动物性产品。
“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VeterinaryDrugResidue)
指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所有与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药物原形或/和其代谢产物。
兽药残留是动物性食品安全中最重要和最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我国对于畜禽制品质量有严格的标准,也是经过检验后才被允许流入市场,以保证食品安全。但是由于诸多人为因素,部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食用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一定影响。
兽药残留超标有什么危害?
产生耐药菌株
在畜禽生产过程中,部分养殖户为了控制和预防疾病的传播,频繁使用低剂量的抗菌或抗生素药物,导致动物体内的病原菌出现耐药性,继而产生耐药基因。人体内病原菌约有60%来源于畜禽,人们食用含有耐药性菌株的动物性食品,会造成耐药性反应,甚至出现“超级细菌”,会严重威胁人体健康。
致畸、致癌、致突变
医学研究表明,兽药中某些成分能诱发人体的细胞、基因及染色体变异,通过药理反应引起结构变异,大大增加致癌、致畸及致突变的几率。
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当兽药在人体蓄积到一定浓度时可能对人体造成急慢性中*、过敏、细菌耐药性等危害。
动物体内残留的兽药伴随尿液、粪便等排泄物移转化到水源和土壤等环境中,绝大多数药物进入环境后仍具有活性,特定条件下可抑制某些微生物的生长,影响生态可持续发展。
兽药检出=超标?
专家指出兽药检出率不等同于超标率,很多兽药有限量标准,只有超过限量标准才不安全,因此,不夸大兽药残留的危害,应正确认识兽药残留。
年4月1日起,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开始实施。标准中规定了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
近年来,中心对全区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监测的结果显示-年抽检件动物性食品中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等兽药残留的总体检出率为16.94%,超标率为2.61%,超标污染物主要为鸡肉鸡蛋中甲硝唑。
动物性食品消费提示
一
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