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标准”?
在我们的工作中常听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他们有何区别?是谁制定的?有什么相互关系?下面将对标准的一些基础知识进行介绍。
标准(standard):
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说简单点就是:“衡量事物的准则”。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2、标准有什么作用?
为什么要制定标准,标准有什么作用?
标准可传递产品信息,是市场准入与遵守的运行秩序,它能够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标准是产品规模化的前提,是顾客需求的体现,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标准是贸易的基本条件,贸易仲裁的依据,贸易竞争力的体现,有助于建立贸易优势地位;
标准可推进监管的可操作性、规范化和程序性,获得管理绩效;
标准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及持续创新。
3、标准是如何分类的?
首先了解一下标准的分类:
依据以上标准的分类情况,ISO分别属于:国际标准--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推荐性标准。
我国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次构成。
4、我国各级标准分别由谁来制定?
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
5、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法规等强制手段加以实施。如GB***。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允许生产、进口、销售。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国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6、什么是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或非强制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如GB/T***。
推荐性标准为国家鼓励企业采用的。企业明示采用推荐性标准后,就必须严格执行。
7、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哪些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2.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4.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5.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8、什么是标准的标龄?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标准有效期也不同。以ISO为例,ISO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为4.92年。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5年,要进行复审,即国家标准有效期一般为5年。
9、如何识别不同类型的标准?
下面对各类标准的制定机构、使用范围及识别方法进行简单介绍。
10、标准间有什么相互关系呢?
11、什么是“标准化”?
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说简单点:标准化就是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的过程。
12、标准化的目的是什么?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一般来讲,针对具体的标准化对象,标准化的直接目的通常有:适用性、相互理解、接口、互换性、兼容性、品种控制、安全性、环保性等等。
以“产品”标准为例,标准化的目的可以分为两大类:要通过标准化保证产品能够正常、方便地使用;保证产品或其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人身等造成损害。
13、标准化的对象是什么?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复使用和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产品,以及各种定额、规划、要求、方法、概念等,都可成为标准化对象。
标准化对象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具体对象,即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事物;另一类是标准化总体对象,即各种具体对象的总和所构成的整体,通过它可以研究各种具体对象的共同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