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北京良乡优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京房市监处罚〔〕号显示,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广告监测平台下派线索,称当事人在百度APP对外发布“北京良乡优贝口腔门诊部”的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经查,当事人在百度APP对外发布“北京良乡优贝口腔门诊部”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其获批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的内容不一致,属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制作费用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本网注意到,这也是该公司年内第二次因广告违法被处罚。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3月,北京良乡优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元。据悉,年7月以来该局接举报反映该企业经营的美团网店,广告宣传“无损伤彻底清洁、无痛无损口腔清洁”。经查,年10月该企业在美团设立公司网店,该网店由第三方人员王某某负责该网店的日常维护工作(有合同协议2年每年支付广告费用元,从年10月至今共支付广告运营费用元),由于不了解《广告法》造成了这些违法问题,目前已经改正。
更早之前,还曾因发布“先进的隐适美矫牙技术、高效快捷的口扫效果体验”内容的医疗广告,属于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的医疗广告。因此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良乡优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思阳。经营范围包括口腔科医疗服务。该公司此前还涉及多起法律诉讼,案由包括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