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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成功破获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今年7月,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接市场监督局移交线索,在抽检辖区某菜市场个体户陶某某售卖给老百姓的牛蛙时,发现兽药超标。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刘世林:那么我们水产经营户在进货的时候,必须要求按照行业规定的话,要求他们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出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范围之内的。那个兽药超标,兽药的种类是恩诺沙星,超过国家标准4.65倍,已经严重超标了。
据了解,“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老年人、儿童及低免疫力人群摄入较多时,会引起轻度胃肠道不适、头痛、头晕等症状,并产生耐药性。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刘世林:陶某某他最大的问题就是,他在进货的时候,没有要求出具这个,而且他在自己进货之后,他也没有去市场快检室进行检测。
案件侦办期间,嫌疑人陶某某对牛蛙超出国家标准4.65倍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拒不承认自己明知“超标”的情况下,还继续售卖。随后,办案民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水产行业规定等对嫌疑人展开讯问,在充分的事实证据面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刘世林:根据江西省南昌市的规定,超标2倍以上构成严重超标,适用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般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陶某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