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8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年第五期。
据通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率98.71%。其中不合格产品6批次。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招远市齐山镇杨府美食城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招远市桂芝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招远市殿芹蔬菜销售部销售的芹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阳穴坊店销售的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莱阳市鲁花齐鲁王府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烟台芝罘区宽鲜吕氏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年第五期.xlsx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年第五期.xlsx不合格项目小知识年第五期.docx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