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双城办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拓展“川渝通办”合作深度和广度,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携手,将8个具体事项纳入两地通办、互认事项清单之中。
记者了解到,此次川渝两地农业部门梳理形成3个“川渝通办”事项进入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5个川渝电子证照互认事项进入第一批川渝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清单,实现“一地提交、两地互认”,利企便民。
3个“川渝通办”事项具体为:农药登记初审、猎捕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公司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5个川渝电子证照互认事项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
上游新闻记者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