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食品生产质量关、流通销售质量关、餐饮服务质量关……1月19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西安市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43条具体措施,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用餐单位要建立
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
《措施》聚焦从农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提出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具体措施。在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方面提出,要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到年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2%以上。
在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和产地准出关方面提出,要完善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货、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流入市场和企业的安全;在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方面明确,到年,我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和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在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方面提出,要建立市农产品冷链监控平台,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到年前,我市食品流通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我市将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依法从重判罚
《措施》要求西安市要落实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等方面法规规章解释和司法鉴定制度,做好危害食品安全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追究故意违法者民事赔偿责任等工作。
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方面,《措施》提出,我市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同时,《措施》还要求从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方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其中,要求我市建设重要产品追溯城市平台,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市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及监管平台,实现全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程通查通识。
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保障食品安全
《措施》强调,西安市将深入开展国产婴幼儿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等十大专项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开展。
其中,西安市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现绿色养殖;要在婴幼儿配方乳品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达到%,对生鲜乳、原料乳粉和乳清粉实施批批全检,确保其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到年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率均达到%;要持续推进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年前,以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城市综合体等为重点区域,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并加强对走私食品的风险研判,切实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根据《措施》,到年,西安市将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市包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