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管,全面深入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实现兽药可追溯管理,严格落实兽药经营许可制度,确保兽药GSP动态监管到位,不断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12月22日,原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2家新申报兽药GSP的企业依法进行认证。
一是加强检查指导。在验收前期,兽药监管执法人员对2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指导,对照兽药GSP要求,从经销部公示牌设立、兽药摆放区域、仓库“三区”划分、到管理体系建立,进销记录规范等逐一指导完善。同时,检查组针对容易忽视的细节提出了一些建议。
二是严格验收程序。按照《宁夏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细则》、《宁夏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宁夏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宁夏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等规定,制定《兽药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方案》和《固原市原州区兽药GSP检查验收纪律》,并按规定邀请市级兽药观察员全程监督,原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兽药GSP认证小组,对宁夏好水川兽药经销部、固原市原州区和民兽药经营部软硬件进行了认证检查。在检查兽药经营场所、库房的过程中,认证小组认真考察了岗位人员的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机构与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各项管理制度、采购与入库、台账记录等共计54项内容(其中关键项目17项,一般项目37项)。
三是规范验收标准。在检查验收中,兽药检查员严格遵循《宁夏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宁夏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对2家申请认证的兽药GSP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现场逐项核实、逐一打分,关键项目无严重缺陷,经验收组综合评定,两家企业软硬件设施符合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达到了兽药GSP认证要求,推荐为兽药GSP合格企业。
四是提出整改要求。对2家新申报兽药GSP验收认证的企业,检查一般项目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于12月31日现场复查,完全符合《宁夏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公示后,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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