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列入目录的兽药品种,兽药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至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生产的兽药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
农业部
年11月28日
附件
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二批)
序号
通用名称
分类
备注
1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
抗生素类
2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
抗生素类
3
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抗生素类
4
三合激素注射液
泌尿生殖系统药物
5
复方水杨酸钠注射液
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含巴比妥
6
复方阿莫西林粉
抗生素类
7
盐酸氨丙啉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8
复方氨苄西林粉
抗生素类
9
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抗生素类
10
高效氯氰菊酯溶液
杀虫药
11
硫酸庆大-小诺霉素注射液
抗生素类
12
复方磺胺二甲嘧啶钠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13
联磺甲氧苄啶预混剂
磺胺类药
14
复方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15
精制敌百虫粉
杀虫药
16
敌百虫溶液(水产用)
杀虫药
17
磺胺氯达嗪钠乳酸甲氧苄啶可溶性粉
磺胺类药
18
注射用硫酸头孢喹肟
抗生素类
19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注射液
抗生素类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本网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仅供参考使用。其中*策法规和标准的文档不可作为正式法规和标准文本使用。本网站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