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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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41800元,并处6600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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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处罚对象:四川什邡市健福植物原料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

处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元罚款

案件二

处罚对象:黄在云

处罚原因: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生猪

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元

案件三

处罚对象:杨守磊

处罚原因: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生猪

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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