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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GMPGSP认证,这个省执行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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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GMP、GSP认证,正式打响第一枪。10月8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GMP、GSP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浙江省药监局将药品GMP、GSP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年12月1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MP、GSP认证相关事项。二、年12月1日前,根据《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号),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其相应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的(证书有效期在年6月1日前),企业可申请药品GMP认证。企业申请后应能随时接受认证现场检查。三、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其证书有效期在年6月1日后的,浙江省药监局局从年10月20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MP认证相关事项。新建改建车间或有重大变更的,可在12月1日前申请认证。四、已取得《药品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其证书有效期在年6月1日后的,从年10月20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SP认证相关事项。▍取消GMP、GSP认证,正式落地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案经表决通过,当时赛柏蓝从权威渠道获悉——确认取消GMP、GSP认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于年12月1日起施行,从浙江省药监局的公告来看,浙江省将打响取消GMP、GSP认证的第一枪。接下来会有更多的省份跟上节奏,请各位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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