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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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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共1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年1月6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试验项目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兔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兔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吉林和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号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牛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牛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羊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羊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宠物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宠物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号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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