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片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年1月8日
附件一
附件三说明书和标签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来源:农业农村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