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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等20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我市2批次食品上不合格名单,主要是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此次抽检结果公布的不合格名单,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六大类。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涉及我市不合格产品分别是:通山县冬贵蔬菜超市销售的生姜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通山县通羊镇月亮湾农贸市场汪秀云销售的姜检出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迅速被植物体吸收,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生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编辑:陈诗傲
监制:程昌宗
出品:香城都市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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