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亚日报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
三亚3男子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吴英印通讯员陈曦)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何某某、符某某、洪某某等3名男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被提起公诉。
年12月开始,被告人何某某为非法牟利,从他人处购进灭多威、氟虫腈等化学材料,分别按不同比例配置成“蓟马药”和“虫药”,并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配置的农药分装成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伪劣农药对外销售。其间,符某某、洪某某为牟利,帮助何某某在三亚某区域推广销售。截至案发前,共有15名农户种植的豇豆中含有禁限用农药成分灭多威、氟虫腈,最终导致该15名农户种植的豇豆被完全铲除,生产遭受重大损失。
何某某、符某某、洪某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对何某某提起公诉,以销售伪劣农药罪对符某某、洪某某提起公诉。
三亚检察官提醒广大农户朋友,经营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经营单位应同时具备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农户购买前应查验店家的这些证照是否齐全,不要盲目贪图价格便宜,不要轻信走村串户的游商小贩的游说;购买时,向商贩索要发票,核对发票的印章与经营单位的名称是否一致,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以备不时之需。
如买到了假冒、伪劣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并在生产中使用,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对使用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剩余品、相关包装、发票进行调取,固定证据,为案件查办提供依据。要主动向农业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专业人员到现场鉴定其真伪和造成的损失,估算出受损金额,以便公安机关办案和后续民事索赔。要依法配合执法部门铲除有毒有害农作物,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