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鸭河工区皇路店镇鑫鼎超市涉嫌经营兽药残留超出限量标准的食品案
年5月10日,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支队依法对鸭河工区皇路店镇鑫鼎超市经营兽药残留超出限量标准的鸡蛋案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年11月18日,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支队执法人员按照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委托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销的鸡蛋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出限量标准的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兽药残留超出限量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县城或者城乡结合部,经营者大多经营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进货查验的内容、方式理解不清楚、界定不够清晰,容易出现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保存进货票据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必定导致食品无法进行有效追溯。我们在日常宣传活动中,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在办案期间应当注意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