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6日讯(记者蒙健)海口市秀英区蒋某胜猪肉摊所销售的猪肉半肥瘦肉,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超出标准4倍。近日,涉事摊位已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依法查处。
据介绍,3月1日,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测单位对海口秀英蒋某胜猪肉摊经营的猪肉半肥瘦肉进行抽检。4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该类药物在人体中产生蓄积,当达到一定量时,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依据相关规定,蒋某胜猪肉摊销售的该批次猪肉半肥瘦肉超出国家标准限量一倍,已涉嫌构成犯罪。
本文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