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某兽药经销部经营假、劣兽药案
年2月,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新市区某兽药经销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兽药店“口黄净6瓶,盐酸多西环素片24瓶,衣原体专治片5盒”在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无法查询到该批次兽药批准文号。
经立案查明,标称由西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口黄净6瓶,盐酸多西环素片24瓶,衣原体专治片5盒”为假、劣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假、劣兽药的行为,作出没收口黄净6瓶,盐酸多西环素片24瓶,衣原体专治片5盒,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即便案情较为简单,罚款金额也不高,仍然体现了执法人员对于售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假兽药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使用假劣兽药不仅会贻误畜禽治疗,而且会掩盖病症,延长病程,使畜禽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导致病情恶化,长期使用假劣兽药会使畜禽产生药源性疾病,影响畜禽生产性能,甚至会导致中毒、死亡现象发生,容易造成人民巨大损失。执法人员严厉查处此类案件,将威胁畜产品安全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为百姓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查处呼和浩特市吉吉农牧业有限公司养殖过程中使用产蛋期禁止使用兽药案
年1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呼和浩特市吉吉农牧业有限公司1批次鸡蛋,经检测,检出产蛋期禁用兽药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经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销售的鸡蛋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查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富彬家禽养殖农民合作社养殖过程中使用产蛋期禁止使用兽药案
年3月,在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呼伦贝尔市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抽取海拉尔区富彬家禽养殖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检出产蛋期禁用兽药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经立案调查,该合作社生产销售的鸡蛋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呼伦贝尔市农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元。
免责申明:本